当前位置:嘉兴信息
嘉兴青浦苏州发布十二条合作指引
来源: 嘉兴日报 - 民盟单位管理员(民盟市委会-韩璐) 发布日期: 2020- 06- 01

  5月29日下午,首届长三角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工作会议在嘉善西塘召开。会上,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海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签署《推进长三角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发展十二条合作指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为其中重要一步。作为长三角中心腹地的嘉兴、青浦、苏州,三地同俗并土、经济互补性强、交通互联互通,合作联系日趋紧密,“一小时生活圈”效应明显,乘势加强一体化发展合作势在必行。此次,嘉兴、青浦、苏州三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围绕破解跨界执法难、协作执法难、联合执法难等问题,联合研究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系列工作框架、机制和制度,全力推进示范区毗邻地带跨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将推动嘉兴市与青浦区、苏州市,嘉善县与吴江区,西塘镇、姚庄镇与黎里镇、金泽镇三级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三方在推进长三角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发展上还专门推出了协调联络、联席会议、交流研讨、联合执法、线索移送、证据互认、案件协查、执法协助、线索预警、信用信息共享、立法协同、党建共建等十二项合作机制和保障举措。比如在联合执法上,进一步明确要重点对非法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露天秸秆焚烧,向河道倾倒废弃物等跨区域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证据互认上,进一步明确要研究建立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助机制,向有管辖权的地区移送案件和证据时,包括涉案物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的移送,可互相援用、互相认可;案件协查上,进一步明确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协查要求,按照执法程序,积极做好调查取证等案件协查工作,并将协查情况和有关材料及时反馈给对方部门。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嘉兴、青浦、苏州三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互通案件预警、案件协查等情况信息,进一步加强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联合执法等工作。全力搭建市(区)、县、镇三级交流学习平台,互派人员挂职交流学习,不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和案卷互评学习。同时,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共享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信息,开展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工作等,力促长三角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发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中国民主同盟浙江省嘉兴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嘉兴市中科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 电话:0573-82521850 电子邮件:jxmm850@163.com 邮编:314001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备案号: 浙ICP备09045544号-1